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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廉政风险预警制度》的通知

更新日期:2012-07-20 15:33:12 点击率:

  
  关于印发《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廉政风险预警制度》的通知

  

  各部室、所属各单位:

  《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廉政风险预警制度》已经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廉政风险预警制度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推进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系统建设,保障预警信息研判的科学、真实、准确,根据《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设立预警信息员。各部室、所属各单位要设立预警信息员,信息员由部室负责人、所属单位所指定的专门人员组成,及时对预警信息进行采集、整理、甄别、鉴定和剖析,审验信息的真实性。

  第三条畅通预警信息采集渠道。信息采集主要通过预警信息员报告,上级交办,群众或服务管理对象反映,新闻媒体披露,信件、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举报等渠道获取。拓展廉政风险预警信息采集渠道,实现多渠道信息采集。

  第四条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和防控办适时召开由各部室参加的预警信息分析评估会议,对采集到的信息进行整理、鉴定、剖析、依据风险信息的危害程度研究确定风险等级,形成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预警。

  第五条划分预警信息风险标准。预警信息按风险程度分为无过错预警(绿色预警)和过错预警。无过错预警一般是指对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依法实施重要权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生时,启动绿色预警,提醒存在的廉政风险及应该注意的事项。过错预警按风险由高到低分为一级风险信息(红色预警)、二级风险信息(橙色预警)、三级风险信息(黄色预警)。对信息反映的事件真实、对象明确,且危害程度较轻的,确定为三级风险信息。对危害程度较重的,经廉政风险防控办研究报分管领导同意后,确定为二级风险信息。对危害程度严重的,由防控办汇集后提交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为一级风险信息。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确定为一级风险信息:

  1、对重大事项不按决策程序和规定决策,超越权限擅自决策,不履行廉政风险评估有关程序,导致决策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

  2、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不严格,选拔过程不民主、不公开,导致用人失察,造成不良影响的;

  3、对大额度资金调度、使用不按照决策程序以及违反财经纪律,隐瞒、滞留、截留、挪用资金的;

  4、在项目建设、工程招投标、产权交易、资产处置和租赁、大宗物资采购等领域违规操作,给集团公司利益造成损失的;

  5、对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缺乏必要的紧急应对措施或启动应急预案不及时,处置不到位的;主观上存在不报、迟报、谎报、瞒报造成一定后果的。

  6、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致使集团公司、本部室(单位)或个人发生重大违纪违规问题的;

  7、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力,班子严重不团结,造成单位管理混乱的;

  8、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利用岗位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职工反映较大,造成不良影响的;

  9、廉情预警质询后不认真整改或在规定期限整改不到位的;

  10、党纪政纪法规明确禁止的其他错误行为,情节较轻,尚不构成纪律处分的;

  11、年度考核中,被评为较差等次,或不称职的;

  12、其他予以廉政监察建议的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确定为二级风险信息:

  1、不按决策程序和规定决策,超越权限擅自决策,未进行廉政风险评估,导致决策失误的;

  2、违反规定,滥发奖金、津贴、补贴补助的;

  3、应当公开的企务、党务信息不公开或不按规定的程序、内容和期限实施公开,规避监督的;

  4、在项目建设、工程招投标、产权交易、资产处置和租赁、大宗物资采购等领域,程序不严密,环节不完整,存在管理漏洞的;

  5、对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发展态势把握不准,启动应急预案不及时,处置不当的;

  6、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不重视,该部署未部署,该检查未检查,该考核未考核的;

  7、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在业务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铺涨浪费,或接受服务对象馈赠、宴请的;

  8、工作效率低下,办事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或吃拿卡要,职工反映比较强烈的;

  9、在制度制定过程中,不进行廉洁性评估,导致制度实施后,给集团公司造成不良后果的;

  10、廉情警示告知后发现需要实行廉情预警质询的;

  11、其他需要廉情预警质询的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确定为三级风险信息:

  1、不按决策程序和规定决策,超越权限擅自决策,重大决策应进行廉政风险评估而未进行的;

  2、不认真执行财经纪律,财务账目管理混乱的;

  3、应当公开的企务信息不公开或不按规定的程序、内容和期限实施公开的;

  4、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重视不够,领导和监督职责履行不到位的;

  5、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职工群众有反映的;

  6、在遵守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方面职工群众有反映的;

  7、不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自身形象较差,职工群众有反映的;

  8、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方面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的;

  9、其他需要廉情警示告知的情形。

  第六条建立预警信息分析评估程序。集团公司廉政风险防控办对收集到的廉政风险预警信息,要及时进行整理、甄别、分流和处理,严格区分预警信息与案件线索的界限,对错误情节严重,已构成严重违纪、不属于预警范畴的,经集团公司纪委、党委研究决定后作为案件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对属于上级管辖的,及时报告。对属于本级管辖的,作出定量定性分析,确定预警级别和形式,启动预警机制,提出预警意见建议。

  第七条建立实施预警程序。预警主要采用书面和谈话方式。使用统一规范的文书,履行相关手续。

  (一)书面预警。廉政风险防控办通过《预警通知书》的方式,告知预警对象存在的问题,或对将要行使的重大权力进行事前无过错预警,并提出要求。

  (二)谈话预警。实施谈话预警要严格按照一定的组织程序开展,确保谈话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1、廉政风险防控办就预警对象存在问题、主要错误事实及整改要求等列出谈话提纲,提交主谈人。

  2、确定谈话人员。谈话必须有两人以上参加。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请廉政风险防控办及相关领导主谈。

  3、通知预警对象。廉政风险防控办书面通知预警对象本人,要求其按时到达谈话地点。

  4、实施预警谈话。要向谈话函询对象了解职工所反映的问题,并提出要求;向警示诫勉对象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向责令纠错对象指出错误事实,帮助查找原因,严肃批评教育,提出整改要求。预警谈话要做好记录,经预警对象本人核实后签字,统一归档。

  5、填写预警工作登记表。谈话结束后,廉政风险防控办填写《预警工作登记表》,对于谈话函询对象,在表中反映其承诺情况;对于警示诫勉或责令纠错对象,提出整改要求,报领导小组批准,发出警示诫勉通知书或者责令纠错通知书。

  6、进行风险预警复谈。对预警对象实施首次预警谈话后,问题没有说明清楚的,或者思想上认识不到位的,可以针对相同的问题进行复谈,切实达到预警效果。

  第八条建立监督整改程序

  (一)无过错预警对象,在接到预警通知书后,应严格落实有关规章制度,执行相关规定,防止发生过错预警。

  (二)约谈提醒对象,在预警谈话后,应在10日内将需要向组织说明的情况以书面形式交廉政风险防控办。

  (三)诫勉纠错对象,在接到预警通知书后,应在15日内将个人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交廉政风险防控办。

  (四)责令整改对象,在接到预警通知书后,应在1个月内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报告以书面形式交廉政风险防控办。

  (五)廉政风险防控办对诫勉纠错和责令整改对象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及时了解整个情况。

  (六)廉政风险防控办对一级预警对象整改情况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回访。对达到整改要求的,填写《预警工作回访登记表》,提出意见,报集团公司廉政风险防控办领导小组批准后解除预警。

  第九条 建立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机制

  (一)如启动黄色或者橙色预警,可根据需要向所在部室、单位或者集团公司的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二)同一对象被两次以上预警的,转为更高级别预警,并视问题严重程度启动责任追究和对所在部室(单位)的负责人启动预警。

  (三)对预警对象整改不力、造成后果的,转为责令纠错或者组织处理,并启动责任追究。

  (四)对责令整改对象的预警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汇报,并将结果存入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系统信息库。在整改期间,预警对象不得参与评先和提拔使用。整改期满,错误没有得到纠正的,按有关规定转为组织处理或者立案查处。

  (五)对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导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六)在实施预警过程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要及时转纪检监察室或报上级相关部门查处。

  第十条建立预警信息数据库。廉政风险防控办将预警信息采集表、预警评估审核表、预警通知书、谈话笔录、工作谈话登记表,整改报告、预警工作回访登记表及回访督察情况等相关资料及时收编入库,各部室、所属各单位也要及时将相关资料整理收编入库,进行规范化、动态化、实时化管理,充分发挥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的综合功效和作用。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示范点创建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

  1、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廉政风险预警信息员名单

  2、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廉政风险预警信息采集表

  3、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廉政风险信息评估审核表

  4、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廉政风险预警通知书

  5、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廉政风险预警处置谈话记录

  6、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廉政风险预警通知书送达回执

  7、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廉政风险预警谈话登记表

  8、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廉政风险预警回访登记表

  9、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廉政风险预警制度流程图

点击下载:2012党031附件

点击下载:2012党031附件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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